巴彥淖爾防火委全面部署消防大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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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內蒙古消防總隊巴彥淖爾市支隊
作者:
時間:
201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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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關于立即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安委明電〔2010〕1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內蒙古巴彥淖爾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嚴防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特別是群死群傷惡性事故的發(fā)生,4月10日,內蒙古巴彥淖爾市防火委員會下發(fā) 《關于立即開展全市消防安全大檢查的通知》巴防委發(fā)〔2010〕3號,決定立即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檢查,集中排查整治火災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經濟社會安全發(fā)展。 《通知》確立了組織機構和檢查時間。為確保此次消防安全大檢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市防火安全委員會成立專項檢查組開展檢查。由市委常委、政府常務副市長王建平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譚慶順、市公安局副局長朝克、市消防支隊支隊長雍淑軍任副組長、公安局、安監(jiān)局、建委、工商局、廣電局、文體局、教育局、衛(wèi)生局、消防支隊為成員單位,檢查組成立辦公室,設在市消防支隊防火處,辦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隊防火處處長張海林擔任;此次檢查從4月10日開始,到5月31日結束。 《通知》明確了檢查重點和檢查內容。此次消防安全大檢查的重點行業(yè)領域是:煤礦地上部分、非煤礦山、化工、煙花爆竹、冶金有色、道路交通運輸、民航、建筑施工、人員密集場所、水利、電力、農業(yè)機械、民爆器材儲存場所和特種設備等企業(yè)。檢查內容是:消防安全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和制度執(zhí)行情況。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備案的行政許可落實情況;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yè)前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配備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情況;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建立及落實情況,特別是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應當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的熟悉掌握情況等。 《通知》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是加強領導,迅速行動。二是注重源頭,深入檢查。三是即查即改,落實責任。四是強化督導,確保實效。五是廣泛宣傳,輿論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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