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浙江警方獲悉,寧波慈溪警方目前已對造成3月23日杭州灣跨海大橋海中平臺在建工程火災的主要責任人依法實施治安拘留。
在未取得電焊物種作業(yè)上崗證、并未采取任何防火措施的情況下,3月23日,一家安裝公司指使員工在杭州灣跨海大橋海中平臺在建工程二樓進行電焊作業(yè),并引發(fā)火災。經(jīng)消防部門查明,慈溪警方分別對電焊工和指使人進行12天和10天的治安拘留。
23日9時47分,杭州灣跨海大橋海中平臺在建工程發(fā)生火災。該工程由平臺與觀光塔兩部分組成,目前施工處于裝修階段。海中平臺總建筑面積約36616平方米,地上6層,建筑高度24米;觀光塔總建筑面積約5100平方米,地上16層,建筑高度145.6米。此次火災共燒毀300平方米擠塑保溫板,部分安裝的管線和正在施工的吊頂,過火面積達800余平方米,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冒險作業(yè)的"和"過失引起火災的",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杭州灣跨海大橋是連接上海、寧波兩大都市圈的核心樞紐,也是目前已建成的,世界上最長的跨海大橋。海中平臺位于跨海大橋南航道橋以南約1.7公里,通過匝道橋與大橋主線連接,是大橋的點睛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