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消防支隊在《佳木斯日報》上向社會公布了2010年度佳木斯市各級政府掛牌督辦的32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形成強大社會輿論監(jiān)督力量,促使相關單位做好隱患整改工作,確保在法定期限內整改銷案,為重大火災隱患整治工作營造濃厚輿論監(jiān)督氛圍。
近日,佳木斯市消防支隊在《佳木斯日報》設立了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消防宣傳專欄,專欄每半月一期,主要刊發(fā)構筑“防火墻”工程的重要意義、工作舉措和取得的成效,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動。同時專欄建立“隱患曝光黑名單”制度,定期對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火災隱患單位以及在“防火墻”工程中進展不力的部門列入“隱患曝光黑名單”予以曝光。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GA653—2006)判定,各級政府對存在防火間距不足、疏散通道不暢、建筑耐火等級過低、固定消防設施損壞和嚴重缺少、火災報警自動噴淋滅火系統(tǒng)未設、室內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裝修等重大火災隱患的市工人文化宮、大學留學生公寓、市婦幼保健院、市大世界百貨有限公司和市旅游職業(yè)學校等32家單位實施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
《佳木斯日報》在醒目位置對全市32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進行了曝光,在社會上反響強烈。公眾紛紛認為,利用媒體對重大火災隱患進行曝光、公示,既宣傳了火災隱患的嚴重危害性,又保障了廣大人民群眾對公共安全的知情權,在全社會形成輿論監(jiān)督和群眾監(jiān)督的強大合力、實現(xiàn)了對火災隱患的群防群治、促進重大火災隱患的徹底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