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市消防支隊獲悉,從2010年至2012年3年內(nèi),桂林市將在全市范圍內(nèi)實施構(gòu)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該工程旨在推動社會消防安全管理創(chuàng)新,前移火災預防關口,提升社會火災防控水平,確保全市火災形勢穩(wěn)定,。
據(jù)了解,為深入推進《消防法》的貫徹實施,公安部決定從2010年至2012年3年內(nèi),在全國實施構(gòu)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該工程以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工作“四項責任”,、夯實農(nóng)村社區(qū)火災防控“四個基礎”,、提高公安機關消防監(jiān)督管理“四個水平”為著力點,力爭通過3年努力,使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明顯提高,全社會消防安全環(huán)境明顯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市消防支隊負責人表示,在未來3年的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中,將把火災預防關口前移,要求社會單位具備消防安全“四個能力”,能夠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火情發(fā)現(xiàn)早,小火滅得了”、“能火場逃生自救,會引導人員疏散”,、“消防設施標識化,消防常識普及化”,。在消防教育培訓中,要求各社會單位的員工普遍達到“懂基本消防常識、懂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會查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的要求,。2010年,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全部達到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準;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全部達標,;2012年,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一般單位基本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