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午,,廣東深圳市消防安全委員會召開全市中小學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會議。記者從會議上獲悉:從16日至9月15日,,深圳市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中小學校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據介紹,經請示市政府,,決定由市消防安全委員會牽頭,,成立由市財政委員會,、市規(guī)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市教育局和市公安局消防局等部門共同組成的中小學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組,,利用今年暑假期間,,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一次中小學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全市目前共有中小學校611所,,據不完全統計,,大部分中小學校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消防安全隱患,其中223所中小學校未取得消防行政許可手續(xù),,校園消防安全狀況令人擔憂,。
對于消防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轄區(qū)消防大隊首先督促各中小學校立即組織整改,,如屬技術問題消防大隊應派人協助解決,。對于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書面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并逐級匯總上報,,各區(qū)整治工作組織領導機構則負責組織相關部門配合學校認真落實整改工作。
對尚未取得消防行政許可但已投入使用的建筑物,,將按以下方法處理:一是具有合法用地手續(xù)的建筑,,由教育部門向轄區(qū)消防大隊申請補辦消防手續(xù),若原設計圖紙丟失的,,以現狀圖為準,。二是對于沒有合法用地手續(xù)但按照中小學設計的建筑,由教育部門匯總后打包報區(qū)一級以上政府召開協調會,,形成會議紀要,,以會議紀要作為合法用地證明文件向轄區(qū)消防大隊申請補辦消防手續(xù)。對屬于工業(yè)廠房或者宿舍改建為學校教學樓的,,需提供原建筑合法證明材料向轄區(qū)消防大隊申請補辦消防手續(xù),。
對于未依法辦理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的中小學校,在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后仍不到轄區(qū)消防大隊補辦相關行政許可手續(xù)的,,消防部門將依法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對于在整治工作中走過場、排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實的單位,,將依法嚴厲查處,同時也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