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家庭火災的火源主要有以下六種:
1.明火:如家庭生活用的爐火、火柴、打火機、燈火、蠟燭火、香煙等。
2.電火:如電器開關產生的火花、電線絕緣層破裂、電線短路、電線超負荷等。
3.雷擊:雷電瞬間的高壓放電。
4.輻射作用造成的火源:如把衣服掛在高溫火爐附近,由于爐火的輻射熱拷著衣服而引起火災.
5.自燃:自燃可分本身自燃和加熱自燃兩種。
本身自燃是可燃物質由于內部的變化而發(fā)熱,有物理的、生物的和化學的變化。在變化過程中,產生熱量加速了物質的分解的氧化,當溫度達到可燃物的著火點時,就會發(fā)生燃燒。如浸了油的棉織品、手套、棉絲、新割的稻草、潮濕的鋸末等,因通風不良,積熱不散而引起本身自燃。
加熱自燃是把可燃物加熱到著火溫度,不與火焰接觸就能自燃,這種燃燒就是加熱自燃。如炒菜時油在鍋內時間太長,雖然不與明火接觸也能燃燒起來,這就是加熱自燃。
6.化學藥品:如果家里存放了有鉀、鈉、鈣,不慎漏出,遇水接觸也會著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