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1.15”特別重大火災發(fā)生后,浙江省委、省政府領導高度重視,在第一時間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上海高層公寓火災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采取強力措施,堅決防范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11月16日,浙江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趙洪祝批示:我們要以上海公寓樓失火為借鑒,對生產、生活安全問題進行一次排查,主要做好兩個方面:一是消防安全問題,二是各生產領域的安全情況,普遍進行一次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防患于未然。11月18日,省政府又緊急下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堅決防范重特大火災事故的通知》,要求各地、各級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全面開展冬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堅”大行動,特別是要加強重點領域消防安全監(jiān)管,著力完善消防基礎設施與應急救援體系,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火災事故發(fā)生。
根據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公安廳、總隊立即行動,迅速部署,接連下發(fā)了《關于深刻吸取上海“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教訓全力做好當前消防工作的緊急通知》和《關于開展冬季防火工作專項檢查的緊急通知》,通報上海“11.15”火災情況以及各級領導批示指示要求,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并由省公安廳和總隊領導帶隊組成8個工作組,分赴全省11個地市開展火災隱患專項檢查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