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華市出租房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動員會近日公布了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技術標準。金華市政府決定,將參照這一標準,對市區(qū)居住出租房實行“紅、黃、綠”等級管理。被亮“紅牌”的,禁止出租、承租。
金華市的該標準規(guī)定,居住出租房屋不得設置生產(chǎn)車間和倉庫;設有經(jīng)營場所的,應采用不開門窗洞口的實體墻和耐火樓板將居住部分與經(jīng)營場所完全分隔,并分別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居住出租房屋的人均使用面積不得低于4平方米。
消防部門表示,這兩條規(guī)定旨在杜絕“三合一”場所和人員過于密集。一般每層設兩部樓梯。該標準規(guī)定,居住出租房屋每個樓層應至少有兩部不同方向的疏散樓梯,但符合某些條件的可設一部。居住出租房為3層及以上的,疏散樓梯不得采用木樓梯或者未經(jīng)防火保護的金屬拉梯。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應保持暢通,嚴禁在通道、出口處堆放物品影響疏散。3層及以上房間的窗戶或陽臺不應設置金屬柵欄等影響滅火救援和人員疏散的設施。
另外,出租房屋每層至少配備兩只4公斤的干粉滅火器。居住人數(shù)超過30人的出租房屋,應在公共走道和房間內(nèi)設置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單間居住人數(shù)5人以上(含5人)的房間,應設置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居住出租房屋超過2層的,3層以上每層要配置逃生繩。居住人數(shù)超過10人的,還應安裝緩降器或逃生軟梯。居住出租房屋應當按每人一套的標準,配備逃生口罩、報警哨和手電筒等設施。
居住出租房內(nèi)的電氣線路的規(guī)格,應滿足用電設備的負荷要求;不得使用花線或單股線,不得用銅絲、鐵絲等代替保險絲,線路敷設應采用PVC阻燃套管保護。出租房的居住間內(nèi)不得使用“熱得快”、電暖器等電熱器具,不得設置廚房(灶間),不得使用明火。廚房(灶間)應當獨立設置。居住出租房屋內(nèi)不得使用、存放煙花爆竹、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險品。